根据《关于开展吉林化工学院2023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评定要求及《石油化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制度》,同时参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评定,现将评选结果向全教学院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在公示期间内,请全院学生监督,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意见,请向学办老师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
学生工作办公室 0432-62185156
申老师:1884421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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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1664368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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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老师:1868657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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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