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学院《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石油化工学院制定了如下研究生论文开题检查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检查小组
组 长:金朝辉
副组长:张 钰
组员:研究生培养学位分委会、学院学术分委会、相关硕士生导师
秘 书:王宏
具体检查组由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小组随机选定5人,至少有组长或副组长1人组成;秘书负责汇总检查小组现场检查意见,检查后及时反馈给学生,督促学生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
二、检查时间和地点
检查时间地点:2021年9月28日、逸夫实验楼B511
三、检查主要内容
(1) 研究问题与文献综述;
(2) 研究意义;
(3) 研究目标与内容;
(4) 研究方法与实施步骤;
(5) 目前研究进展。
四、检查主要要求
(1) 阅读主要参考文献原则上硕士生不少于40篇,其中应包含不少于10篇的外文文献。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2) 硕士研究生须填写《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交至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并由各教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集整理后,交至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培养科备案;
(3) 未提交《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的硕士研究生不准参加开题报告;
(4) 学生以PPT形式进行报告,内容参考检查内容;
(5) 学生报告时间10分钟,考核组质疑10分钟。
五、检查结论及处理
(1) 考核小组进行集体评议,根据考核内容严格审核,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意见;
(2)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 开题报告会的考核过程和相关材料,由考核小组秘书记录汇总;
(4) 开题报告通过者,需在一周内将根据考核小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后将开题报告交至所在教学院保存,至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统一归入学位档案;
(5) 未通过者,可在第四学期(3月份前)重新做开题报告,如仍未通过,则需与在第五学期与下一届硕士研究生一同开题,学位论文答辩时间顺延。
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