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1日,在石油化工学院出席中国共产党吉林化工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学校党委批复后,分院党委召开了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石油化工学院出席中国共产党吉林化工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王海东、庄志军、刘放、刘艳杰、李泽华、徐洪军、栾国颜、霍明楠、戴传波同志入选。
中国共产党吉林化工学院石油化工学院党委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是根据党章和学校党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吉林化工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的。出席代表会议的党员共26名。
在代表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吉林化工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直接采用候选人数11名,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石油化工学院出席中国共产党吉林化工学院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9名。 在9名当选代表中,有各级领导干部3名,占33.3%;专业技术人员5名,占55.6%;女同志2名,占22.2%。学生1名,占11.1%。45岁以下的中青年4名,占44.4%。
本次选举确立了石油化工学院党委代表,为学院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